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农业部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1]203号)

发布日期:2011-11-29    浏览次数:2

  闽农综明传[2011]203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省际交叉检查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11]70号),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农业部将组织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省际交叉检查活动。为了做好迎接农业部专项检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组织实施《2011年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情况;

  (二)贯彻实施兽药GSP有关情况;

  (三)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及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机制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本年度兽药质量建的抽检通报的企业及列入重点监控的企业监管情况,非法制售假劣兽药及禁用兽药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四)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活动情况;

  (五)兽药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兽药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六)兽药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做好兽药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包括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医诊疗机构和养殖场(户)。

  三、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要高度重视,通知县级农业(畜牧兽医)局,并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准备汇报材料。

  (二)各设区市于2011年11月29日前将迎检材料和《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我厅饲料兽药管理处。电子版请发送fj87851058@126.com。

  联系人:饲料兽药管理处丘建华,电话:0591-87851058

  附件: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upload/File/20111125035550.doc 

  二О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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