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及专利分析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5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
  为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专利)在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专利信息资源的利用,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创新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及专利分析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项目类别
  1.针对产业(区域)实施的知识产权战略或开展专利分析项目。包括各类服务机构、园区管委会针对产业(区域)开展的专利分析、专利数据库建设及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制订及实施等项目,主要为产业(区域)发展或招商引资提供战略支撑。
  2.针对主导产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或开展专利分析的项目。主要是重点企业针对其主导产品开展的专利布局、专利分析、专题数据库建设及运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订及实施等项目,主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市场拓展提供战略支撑。
  知识产权战略制订及实施项目应当包括产业(区域)专利现状分析、趋势预测、对策措施、实施方案等内容。
  以上项目包括已经实施的项目和将要实施的项目。已经实施的项目主要突出项目产生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将要实施的项目突出项目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二)支持重点
  1.围绕新型工业化确定的“6 1”重点产业开展的项目。
  2.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贯标”试点企业组织开展的项目。
  二、申报组织
  (一)申报推荐。由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负责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辖区内的项目。推荐的项目必须是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申报单位作主要资金投入、区县本级财政重点支持,且往年度没有申报过的项目。
  (二)受理初审。市知识产权局对各区县推荐的项目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开展评审。市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三、申报材料
  (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开展专利分析)基本情况表。
  (二)已经实施的项目需提供战略或专利分析文本一份;即将实施的项目需提供项目申报材料一份,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目的意义、准备工作情况、项目主要内容及预期产生的效果等。
  (三)其他证明材料。
  四、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请单位汇报项目情况
  已经实施的项目包括:实施项目的动因、开展项目的情况(包括主要依托单位、经费投入情况、完成时间等)、项目主要内容,以及产生的效益情况。
  将要实施的项目包括:开展项目的动因、项目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工作保障、进度安排、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每个单位汇报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二)专家提问及解答(5分钟)
  五、其他事项
  (一)评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请各区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并于12月9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联 系 人:张朝君     陈永春
  联系电话:67612599   67531760
  电子邮箱:623767585@qq。com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09
  附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开展专利分析)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12月4日

   

     附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开展专利分析)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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