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计〔2011〕65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11〕514号)的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2011年度综合科技统计年报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表种类与统计软件
调查表由我厅统一分发,种类如下: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调查表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年报表;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年报表;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年报表;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用于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以外的各类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有R&D活动的事业单位)。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973计划);
2.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863计划);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科技支撑计划);
4.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星火计划);
5.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二、数据的采集和报送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调查表
在福州的省属、中科院属科研机构的报表于2012年1月20日前报送;市、县(区)属以及福州以外的省(部)属科研机构的报表由设区市科技局于2012年2月24日前集中报送。统计报表一式一份。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的统计范围:各市、县(区)本级政府拨款的科技经费,以及全市(含市、县(区)二级)、全县(含县、乡二级)财政科技经费,不包括省级以上各部门拨给市县(区)的各类科技经费。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表由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发局组织填写和录入,并于2012年4月30日前报送。统计报表一式二份。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跟踪情况调查表
省科技厅有关处室负责下列国家级相关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和跟踪调查表的布置、审核和数据录入,于2012年3月1日之前报送。统计报表一式两份。
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厅计划处主办,有关处室协办);
国家级火炬计划(厅高新处);
国家级星火计划(厅星火办)。
上述材料报送地点: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省科技信息中心大楼8层,联系人:郑隽毅,电话:0591-87881310,电子信箱:178548@qq.com)。
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软件请从中国科技统计网站(www.sts.org.cn)“统计业务” 栏目中的“统计软件”下载。
根据科技部有关部门要求开展的专项调查,由我厅有关处室组织实施,并将调查表抄送厅发展计划处一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