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4〕8号)要求,现征集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具备一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规模和效益良好的工业企业若干家,作为我省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经培育,选拔省级知识产权运用示范企业,推荐国家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树立一批以知识产权带动技术创新和生产经营的典型。现将申报试点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试点企业条件
(一)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三)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四)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和人员;
(五)具备较为完善的研发、实验条件和一定的研发经 费投入;
(六)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相关扶持政策
在推荐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中,对试点企业给予优先考虑,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创新能力专项、企业技术创新专项中给予优先支持。
三、申报要求
企业下载并填写《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试点企业信息表》、《2014年培育工程试点企业知识产权培训需求情况表》、《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联络员信息表》,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2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信厅科技处,电子版发送邮箱,试点企业资料将上报工信部备案。相关需填写的表格请登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sxgxt.gov.cn),进入“科技动态”栏目下载
地址:省政府前大楼4-12号
联系人:张小溪
联系电话:029-87291839
邮箱:zxx-2003@126.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工作的通知.doc
2、试点信息表.doc
3、培训需求表.doc
4、联络员信息.doc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