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0    浏览次数:2

  闽农厅办〔2011〕273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机)局(总站),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的通知》(闽安委[2011]33号)精神,为进一步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5日对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2011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主要内容

  2011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保障和责任目标、事故控制考核目标、农机违法行为监管考核目标。

  二、考评范围及方法

  (一)考评范围

  考评范围为各设区市农业(农机)部门,抽查部分县级农机部门与农机培训、维修、合作社等相关企业。

  (二)考评方法

  1.听取汇报。全面听取设区市和抽查部分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完成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对照《福建省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评分表》内容,逐项查阅受检查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并进行打分。

  3.现场督查。深入抽查有关单位,特别是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

  4.反馈意见。考评组对考评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的建议或意见。

  三、考评组分工

  省农业厅组织5个考评组,分别对各设区市农业(农机)部门进行检查考评。

  第一组:负责考评福州市、平潭区,组长:叶峥(农业厅办公室主任),成员:陈东进、赵明星(联络员)。

  第二组:负责考评南平市、三明市,组长:高咸周(农机化处处长),成员:唐文光、林文华(联络员)。

  第三组:负责考评泉州市、厦门市,组长:陈峰(计财处调研员),成员:黄尚彪、陈长华(联络员)。

  第四组:负责考评宁德市、莆田市,组长:陈光(政法处调研员),成员:杨斌、任德胜(联络员)。

  第五组:负责考评龙岩市、漳州市,组长:张德民(监察室主任),成员:邱日翔、黄志东(联络员)。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工作,积极配合考评组开展工作。

  (二)结合考评,及时整改。坚持边考评边整改,以考评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及时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地要根据考评内容认真准备相关汇报材料、文件资料及统计数据等,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总结报告。考评组要注重总结发现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附件:1.福建省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

2.建省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评分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农业机械  安全生产  考评  通知

抄送:农业部农机化司、农机监理总站,省政府安办、省安监局、省预防办。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112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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