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6    浏览次数: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决定》(黔党发〔2011〕27号)精神,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单位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成为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2、企业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已落实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制度、人员、经费,开展过知识产权相关知识培训,初步建立了知识产权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3、企业知识产权的数量及质量在我省同行业中排名靠前,或知识产权工作在某一方面成效突出,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4、企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技术研发能力。

  二、申报程序

  1、中央及省属国有企业、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内企业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其他企业先向注册地的市州知识产权局申报,经审查后再向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申报。

  2、省知识产权局根据申报总体情况择优选择企业开展培育工作并签订工作合同。

  三、培育期限

  培育期为两年。培育期内,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工作合同的要求开展工作,并结合《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认定标准》的规定,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培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产品和产业。

  四、评价认定

  培育期满后,省知识产权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认定标准》对实施单位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考核评价的企业,授予“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申报单位将《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单位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纸件和电子件各一份于2014年4月10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注:《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价认定标准》及申报书在请在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官网下载(网址:http://www.gzsipo.gov.cn--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栏目)。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3月3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管理处  石永宏

  电 话:0851-6867997    电子邮箱:1509123897@qq.com

  地 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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