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第一批专利试点(运用类)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2    浏览次数:3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专利试点(运用类)实施办法》,市知识产权局定于近期对2012年第一批天津市专利试点(运用类)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合同截止时间在2013年12月的运用类试点项目。

  二、验收材料

  (一)《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

  (二)工作总结

  (三)资助经费决算报告

  (四)专利申请明细

  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封面采用《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的封面。

  三、验收程序

  (一)各试点单位于3月20日前将验收材料一式四份,经所属区县知识产权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同时报电子件)。

  (二)市知识产权局3月召开专家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区县知识产权局应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所属试点单位开展总结工作,指导所属试点单位整理结项验收材料。各试点单位应抓紧梳理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确保顺利通过结项验收。

  

  附件: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

  http://www.tjipo.gov.cn/xwdt/tztg/201403/P020140311403320281084.doc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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