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业项目验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6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验收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81号)精神,结合《福建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畜牧业)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项目取得实效,经商省财政厅同意,决定开展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业项目验收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考核工作组织形式

  (一)验收考核范围。《福建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福建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业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1〕180号)的23个畜禽规模养殖场,其中生猪10个,蛋鸡11个,肉鸡2个。

  (二)考核工作机制。验收考核工作实行县级初验、省级验收负责制。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业项目的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67号)规定,“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方式,对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补助。项目验收情况将适时接受农业部、财政部组织的抽查。在完成项目验收的基础上,省农业厅、财政厅将综合各地项目验收情况及全年项目实施管理情况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明年项目安排。

  (三)考核时间要求。12月25日前完成项目县级初验及报告,报告以验收考核内容为主。在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省级验收工作,并将专家签字后的各场验收评分表和汇总表交厅畜牧业处。

  二、验收考核依据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67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验收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81号);《福建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畜牧业)实施方案》(闽农计〔2011〕307号);《福建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下达福建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业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1〕180号);《生猪、蛋鸡、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验收标准》。

  三、验收考核内容

  (一)验收方式及内容。验收采取现场核查、资料审查、查看财务专帐相结合的方式,以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评分标准为考核验收标准,对照《关于下达福建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业项目资金的通知》中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重点就项目执行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等开展项目验收。

  (二)考核主要内容。为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强化项目实施效果,提高项目使用效益,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领导重视、工作部署、项目实施方案编报、项目承担单位筛选、宣传与信息报送、部门协作等方面。 2.地方整合各方面资金情况。主要包括地方资金整合、到位情况等方面。 3.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制度管理、项目进度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 4.项目验收总结情况。主要包括验收完成情况、项目总结情况、项目目标实现情况等方面。 5.违规违纪行为。主要包括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纪检部门查处等方面。 四、验收考核分组 由畜牧专家、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等组成3个验收考核组。

  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 长:林加土 成 员:王长康、陈学贵、财务人员 负责验收督导永春县五里街天马养猪场、永春县阳升禽畜有限公司、晋江市绿色保健蛋品有限公司、晋江儒南养鸡场、南安市忠远种养综合场、泉州马甲玉丰畜牧有限公司、龙岩市龙马畜牧饲料有限公司种猪场、宝泰林邦肉鸡场。

  第二组  组 长:姚宝珍 成 员:金颜辉、黄达新 负责验收督导连江浦口惠发蛋鸡场、福清市文华实业有限公司、福州市绿洋生态农牧有限公司、福建省旺中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兴发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平市长圣禽业有限公司、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青肉鸡场、福建省华锋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组 组 长:吴德安 成 员:陈玉明、刁倩、财务人员 负责验收督导漳州市丰桥农牧有限公司、漳州温氏农牧有限公司南靖畜牧分公司、漳州市天禾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南靖县裕丰养殖有限公司、漳州市腾龙副食品发展公司、宁德市闽绿立体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三明市恒祥农牧有限公司。 四、验收考核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验收考核工作是纠正和防止畜牧、财政行政管理中不规范行为的有效手段。各地要强化对验收考核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高度重视“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验收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开好头、起好步、收好尾,做实项目,管好资金,突出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提高“菜篮子”产品抵御灾害能力,增强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

  (二)严格验收标准。县、省验收考核必须执行农业部《实施指导意见》、《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标准》和省厅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及有关财务制度。项目实行“先建后补”方式,必须是新建、必须有专帐核算,并且按照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评分。在开展验收考核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地要及时总结今年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通过验收考核工作,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人、财、物的安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验收考核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附件:1.福建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业项 目实施方案内容表

  2.福建省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业项 目验收情况表

  3. 2011年福建省“菜篮子”产品生产畜牧业项目绩效评价量化考核指标表

  二О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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