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06    浏览次数:4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知发规字〔2012〕110号),加快培育一批基础扎实、创新性强、辐射范围广的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规字〔2014〕6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为做好我省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申报,通过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申请书》,于3月10日前将《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申请书》(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省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处,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条件、工作内容和申报表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的通知》(可在省知识产权局(www.scipo.gov.cn)或国家知识产权局(www.sipo.gov.cn)网站下载)。

  联系人:钟 辉

  联系电话:028-85576789

  邮箱:zhonghui429@163.com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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