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加快发展休闲渔业创建“水乡渔村”的实施意见》(闽海渔〔2007〕402号)有关规定,经检查审定,福州寿山飞云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达到福建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现授予福建省第五批“水乡渔村”称号,并颁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福建省旅游局联合署名、统一制作的“水乡渔村”牌匾。
第五批“水乡渔村”单位要再接再厉,完善设施,丰富内涵,不断提升渔业休闲和旅游服务品质,把“水乡渔村”打造成我省乡村旅游的重要品牌。
附件:福建省第五批“水乡渔村”名单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福建省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福建省第五批“水乡渔村”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