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秋琴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01-09    浏览次数:4

  福建秋琴律师事务所:

  经审核,准予设立福建秋琴律师事务所。该所属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为杨秋琴,负责人为杨秋琴。受厦门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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