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4年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组织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日期:2014-04-25    浏览次数:2

 

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4〕2号)要求,结合我省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浙江省2014年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组织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根据方案分工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切实抓好战略实施工作。

  专利战略工作联系人:徐小军  0571-87054812

  邮  箱:18267115656@139.com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4月21日

 

 

 

浙江省2014年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组织实施方案

工作措施

工作目标

具体内容

进度安排

负责部门

(一)完善专利法规政策1.加强专利政策体系顶层设计

完成本省专利政策框架建设方案。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完成本省专利政策框架建设方案,制定《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指导意见》

第一季度,完成本省专利政策框架建设方案,开展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召开电子商务平台商座谈会,形成《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第二季度,征求省内电子商务平台商、各市知识产权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正式稿件,并报局务会、厅务会审议。

第三、四季度,争取正式出台。

省局负责,地方局配合

 

(二)完善专利法规政策2.推动制定专利纲领性政策

推动制定专利纲领性政策。

贯彻落实专利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发挥专利支撑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贯彻落实2013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专利支撑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切实推进专利资助政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浙江专利奖等事项。

省局负责,地方局配合

(三)专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3.大力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突出专利资助政策对专利质量的导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制定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完成本级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修订工作。

上半年,由省知识产权局局领导带队,对温州、宁波等市开展蹲点调研。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完成《浙江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有关部门及地方意见。

下半年,正式出台并执行新的《浙江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省局负责,地方局配合

2.开展蹲点调研,了解全省各级政府的专利资助、奖励政策工作开展情况。

3.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完成《浙江省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

(四)专利运用支撑体系建设

4.加强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全省的覆盖面,突出知识产权优势地区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中的优势。

1.继续推广2013年专利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工作。

2014年6月底前完成申报,三季度完成评审工作,2014年底前下拨经费。

省局及辖区内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负责

2.继续归纳和总结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模式以及风险防范措施,为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平台收集数据。

全年

3.开展全省专利保险试点工作。

2014年4月底前完成申报,确定试点地区,试点期一年,计划于2015年6月前完成试点验收。

(五)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5.推进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我省块状经济发展。

1.中国杭州(制笔)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的建设

第一季度,完成中心场地设计,工作规程等制度。

第二季度,完成中心人员招聘工作,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和对接。

第三季度,中心试运行。

省局、杭州市局、桐庐局负责

2.组织举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培训班、专利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

第二季度,完成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培训班。

第三季度,完成专利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

省局负责,地方局配合

(六)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6.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作用

完善我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根据《浙江省省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加快省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

第一季度,检查2013年设立的省级中心的建设情况。

第二季度至第三季度,对2013年批设的省级中心运行工作不到位的,督促其加快建设和整改。组织2014年省级中心申报。

第四季度,组织完成新申报中心的审批工作。

 

省局及地方局负责

2. 根据《浙江省省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对及设立的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七)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7.推进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工作

打击和查处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协作机制。

开展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

第一季度,完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正式印发。

第二季度,启动专项行动。

第三季度,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省局、地方局及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负责

(八)专利行政管理体系建设

8.优化专利行政管理职能

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职能,优化本地区专利管理职能。

以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职能为核心,开展职权清理工作。

第一季度,开展部门职责梳理,细化职权名称并提出优化方案,报省编办审核。

第二、三季度,根据省编办清理意见,修改完善职权清单。

省局负责

(九)专利行政管理体系建设

9.规范各类专利管理项目和平台

调整优化各类项目、平台、基地等称号。规范专利行政执法中案件受理、审批和档案管理工作,优化专利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能力。

1.全面梳理各类项目、平台、基地等称号,研究制定调整优化方案。

上半年,在对省局各处室职能进行重新调整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省级知识产权各类项目、平台、基地等称号。

下半年,根据按需建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要求,研究制定调整优化方案。

省局负责

2.完善我省知识产权(专利)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案件报送系统的衔接。

第二季度,对我省知识产权(专利)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后台维护与升级。完成我省知识产权(专利)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案件报送系统的衔接。

第三至四季度,检查和规范各市专利案件档案信息,研究案件信息对外公开系统建设。

(十)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10.持续推进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浙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设。

加强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充实服务资源并积极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上半年,推进专利数据库等专利信息服务公共平台资源整合工作,完善专利信息服务中心职能。

下半年,面向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行业专利信息分析服务。争取为20家企业建设专利数据库,建成9大专利产业数据库,组建软件开发队伍。

省局、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负责

(十一)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11.加强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

加强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开展专利信息人员培训工作。

1.推动《企业专利信息利用工作指南》实施,推广《专利文献信息服务指南》。

2.开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信息能力利用研究。

3.开展专利信息人员培训6次。

上半年,推动《企业专利信息利用工作指南》实施,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并推广《专利文献信息服务指南》。开展专利信息人员培训2次。

下半年,开展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信息能力利用研究,开展专利信息人员培训4次。

省局、浙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信息传播利用基地)负责

(十二)专利人才体系建设

12.加快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

1.加强中国知识产权培训(浙江)基地建设。

上半年,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启动2014年浙江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赴国(境)外培训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对口援疆培训班。支持中国知识产权培训(浙江)基地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下半年,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2014年浙江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赴国(境)外培训成行。开办知识产权管理高级研修班。

省局、中国知识产权培训(浙江)基地负责,地方局配合

2.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3.开展2014年浙江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赴国(境)外培训工作。

4.开展知识产权对口援疆培训班和知识产权管理高级研修班。

(十三)专利助推企业转型

13.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

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以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培育工作为基础,组织培育50家以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上半年,发文启动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

下半年,在省级专利示范企业中好中选优,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省局负责,地方局配合

(十四)专利助推企业转型

14.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体系建设

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有效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

引导各市开展贯标工作,完成培育达标企业30家。

上半年,发文启动全省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并开展培训。

下半年,重点对参与的贯标企业进行培育辅导及验收,完成家数不少于30家。

省局负责,地方局配合

(十五)专利引领产业升级

15.加快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

加快推进专利导航试点工程。

以磁性材料、生物医药和物联网产业为先导,开展专利导航创新驱动发展体系建设研究,为专利导航产业布局、专利导航科技创新、核心专利培育提供支撑。

上半年,推进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推进试点开展磁性材料、生物医药和物联网产业发展研究。

下半年,研究充分发挥专利导航试点促进产业升级的工作举措,提高专利导航试点工作成效。

省局及试点地区局负责

(十六)专利引领产业升级

16.深入推进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研究制定《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管理办法》。推动在人才引进等重点类别的经济科技活动中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建立工作机制。

上半年,与省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知识产权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经济科技活动中的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

下半年,以“千人计划”中的“海鸥计划”为试点,实施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省局负责

(十七)专利推进科技创新

17.推动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促进高校职务发明成果转化。

开展高校职务发明成果转化专题调研,推进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破解高校职务发明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推进浙江省网上技术市场有限公司筹建工作,会同省教育厅推进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

第一季度,完成高校职务发明成果转化专题调研并向省委省政府报送调研报告。

第二季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推进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破解高校职务发明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的具体举措。

第三、四季度,争取出台关于促进高校职务发明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

全年跟踪做好浙江省网上技术市场有限公司筹建,高校产学研联盟中心、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工作。

省局负责

(十八)专利支持区域创新发展

18.加强重点区域专利工作指导

加强重点区域专利工作指导, 为重点区域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积极组织全省各市、县(区)参与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工作。

全年,不定期对参与省级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的地区开展指导、检查。在省级区域试点示范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强县工程。

省局负责,地方局配合

(十九)专利支持区域创新发展

19.探索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创新

加强重点区域、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我省区域经济发展。

第八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一季度,指导义乌市相关部门制定APEC技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应急机制。

第二季度,指导义乌市做好APEC技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进驻展会开展知识产权违法案件调处。

省局、义乌局负责

(二十)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推动专利代理服务能力建设

20.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配合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

1.根据《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省知识产权局配合国家局规划司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有关工作。

第一季度,按文件精神,由省知识产权局、各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推荐,nth="3" year="2014" w:st="on">3月10日前完成。nth="3" year="2014" w:st="on">3月20日前完成专家评议、局长办公会审议,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

第二季度,根据国家局规划同审批意见,对我省公示及审批通过的有关单位进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季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定期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第四季度,完成培育单位当年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并上报国家局规划司。

统计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局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省局、中国计量学院负责

2.落实我省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推荐工作。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

3.配合国家局筛选调查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回收问卷。

(二十一)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推动专利代理服务能力建设

21.推进专利代理服务能力建设

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支持、监督专利代理机构提升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

促进专利代理机构提升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水平,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第一、二、三季度,结合“value="4.26" hasspace="False" negative="False" numbertype="1" tcsc="0">4.26”宣传活动开展了“专题走访调研、服务能力提升、巡回指导监督、民生投诉查办”等专项行动。重点开展专利代理机构规范化服务、诚信经营和建立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检查及整改。认真做好日常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前置审查工作。指导省专利代理人协会有针对性的开展专利代理人队伍实务技能培训,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工作,确保全省各专利代理机构一次性通过年检。

省局负责,地方局及代理机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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