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12    浏览次数:1

  闽农计[2011]497号

厅各处室、各厅属单位,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五所农校:

  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农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农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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