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办):
2014年,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考核领导组决定将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列入对各市人民政府考核指标。为提升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保障本年度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目标任务的完成,制定本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目标任务的完成,要建立专利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专利绩效考核,明确“一把手”专利工作责任。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制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推进工作方案,确保各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稳步推进;指派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推进工作联系人,按月上报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减情况和应对措施。省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推进工作的督导,并联合厅办公室和监察室定期开展巡查。
二、提高发明专利的产出质量、申请质量
围绕省考核办下达的有效发明拥有量目标任务,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量化分解工作任务,从源头上加强创新,强化发明专利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验收中的导向作用;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工作,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自主创新,提高发明创新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利用专利文献信息,提高研发起点和研发水平,避免低水平技术的重复开发,提高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和质量。
三、提升现有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维持率
各市对本地区现有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情况要进行梳理,掌握本地区有效发明专利详细信息和实施转化状况,及时了解有效发明专利的年费缴纳情况和法律状态,督促有效发明专利拥有人按时缴纳年费,提高有效发明专利的转化率,巩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存量,提升本地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维持率。
四、对市场前景好的发明专利申请和有效发明专利给予适当资助
各市、县(市、区)应当根据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专利资助经费,调整和完善专利资助政策,资助方向主要面向重点技术项目发明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职务发明专利申请等。对现有有效发明专利维持难、市场前景好的发明专利给予适当年费和转化实施资助,进一步提高各市有效发明专利的拥有量。
五、建立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公开和考核制度
建立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数据公开制度,季末对各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公布,使各地市及时掌握本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情况并采取有效推进措施。建立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考核制度,按月量化各市有效发明专利目标任务数,对各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进行日常考核。季末通报各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六、提升专利综合服务能力,促进自主创新事业发展
推进专利代理机构建设,提高专利申请服务水平和专利代理质量,提高专利代理效率,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重大发明专利申请给予加快审查。加大专利代理人才培养力度,优化专业结构,专利代理机构要主动对接企业开展服务,拓宽企业研发思路,提升企业研发水平,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和大中型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覆盖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太原代办处要提高专利审查水平和工作效率,为企事业单位和专利权人申请发明专利开辟绿色通道。有效开展中国(山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维权援助服务,根据专利纠纷的不同类型,制定相应的维权援助工作程序,为快速、高效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奠定了基础。充分发挥山西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平台服务功能,注重检索技能的提高和专利数据库的建立,为专利权人提供准确到位的专利检索分析和预警服务。利用国家专利技术(山西)展示交易中心开展优秀发明专利展示交易活动,促进优秀发明专利的转化实施。
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企业调研指导
各级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深入企业和基层,了解企业发展的产业布局和知识产权需求,普及和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有针对性的提供相关服务,破解企业知识产权难题,帮助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