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试点期满验收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4    浏览次数:2

有关区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试点园区管委会:

  按照《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庆市版权局、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科委发〔2011〕13号)有关规定,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市科委、市工商局、市文化委(市版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对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家第二批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进行了试点期满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一、同意重庆市蔡家组团(重庆同兴工业园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北部新区、重庆江津工业园区、重庆合川工业园区、重庆璧山工业园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港城工业园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园区通过试点期满验收。

  二、重庆市蔡家组团(重庆同兴工业园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江津工业园区、重庆合川工业园区、重庆北部新区等5个园区符合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条件。上述园区可按照渝科委发〔2011〕13号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于2014年5月31日前申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三、同意重庆璧山工业园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港城工业园区、重庆涪陵工业园区、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园区等5个园区继续开展试点工作。请上述园区将管委会正式印发的试点工作方案于2014年5月31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希望上述继续试点的园区加强领导,认真制定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主题,扎实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努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园区招商引资环境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5月4日

  (联系人:张杨媚;电话:6753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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