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01-20    浏览次数:4

 

省海洋与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福州港江阴港区西部配套物流项目海域使用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1〕520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使用福州港江阴壁头西部规划的 11#-13#泊位后方 37.4610 公顷海域,填海用于福州港江阴港区西部配套物流项目建设(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福州港江阴港区西部配套物流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福州港江阴港区西部配套物流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WGS84坐标系、L0120°)

界址点编号及坐标(纬度︱经度)

1

25°2618.715

119°1608.521

2

25°2624.998

119°1554.753

3

25°2625.859

119°1555.231

4

25°2629.708

119°1546.806

5

25°2632.869

119°1543.758

6

25°2635.862

119°1542.702

7

25°2619.964

119°1533.903

8

25°2611.858

119°1551.668

9

25°2607.101

119°1602.093

单元

界址线

面积(公顷)

填海

191

37.4610

宗海

191

37.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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