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创中国!
各设区市质监局,省质检院,省审查中心: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011〕145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 关于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各设区市质监局,省质检院,省审查中心:
现将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通知》(质检办食监函〔2011〕145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下载: 关于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直降100!红米Note3全网通版现货
小米摄影馆主题大赛火热开启
小米音乐寻找周杰伦 预购赢大奖
关于智创中国
常见问题
合作加盟
服务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