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湖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湖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双打办发〔2014〕12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14年湖南省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根据工作要点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工作部署和专项整治方案,2014年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材料报送至我厅市场秩序处(联系人:廖长栗;电话/传真0731一82287103;邮箱:LCL1960@163.com)。
特此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2014年5月26日
2014年湖南省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根据《湖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湖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湘双打办发〔2014〕12号)要求,制定2014年度湖南省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要求,将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我省商务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为我省实现"破零倍增"、"百千万工程"的商务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构建和谐湖南提供有力保障。
一、针对突出问题,组织专项行动
(一)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站点;联合公安、环保、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原油加工和汽柴成品油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存在的低于法定标准生产加工、掺杂使假、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下半年根据全国部署在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
(二)依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对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以及违反约定或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要求非法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投诉处理力度,依法保护企业提交技术资料中的商业秘密。公布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件。
二、围绕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
(一)打击流通领域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以家用电器、燃气灶具、压力锅、笔记本电脑、眼镜等为重点,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行为。
(二)打击侵犯中华老字号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依法查办侵犯中华老字号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三、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建设
(一)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商务行政执法要贯彻落实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关于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意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案件咨询、信息报送、数据统计、跟踪督促等制度,实现案件的有效移送和相关信息及时反馈。
(二)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有关要求。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计通报范围,加强检查考核。收集整理公开的案件信息,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三)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工作任务,加强信用信息征集报送,推进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探索在打击侵权假冒重点领域对失信行为责任人实行行业禁入。建立违法违规经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直接责任人的"黑名单",依法开展重点监管。
四、强化宣传教育,扩大对外交流
(一)加强日常宣传教育。依托各级新闻宣传单位,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及时报道打击侵权假冒决策部署,重点宣传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完善法规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制作发布打击侵权假冒公益广告,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增强消费者识假辨假意识和能力。
(二)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在春节、国庆、全国"两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三)广泛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加强国际执法合作。组织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交流活动。
五、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能力建设
(一)完善商务"12312"举报投诉机制。 加强"12312"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举报奖励措施。
(二)加强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强化业务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执法监管、举报奖励以及涉案物品环境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商务行政执法队伍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