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防专利申请优先进入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1    浏览次数:2

  为规范国防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工作,加快重大国防发明专利申请审批进度,从今年开始,国防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起满9个月以上,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优先进入审查程序的请求:863计划、973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任务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的重大技术发明;重大武器装备型号研制攻关过程中的重大技术发明;军援军贸、对外军事技术合作急需的技术发明,以及其它对国防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技术发明。

  请符合上述条件、今年有意向提交优先审查的省属军工和民口配套单位,5月底前向省国防科工办提交单位正式文件和《国防专利申请优先进入审查程序请求书》各一式2份,我办汇总、研究后统筹安排。

  附件:国防专利申请优先进入审查程序请求书

  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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