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2012年度中法产学研创新合作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7    浏览次数:2

  闽科外函〔2012〕6号

  福建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2012年度中法产学研创新合作项目的补充通知

  根据《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法国奥塞欧集团关于创新合作的实施协议》、推动中法两国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开展以产业化为导向的产学研创新研发合作项目,现启动中法产学研创新合作项目的征集工作。

  一、申报说明

  1、中国科技部和法国奥塞欧集团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法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法国奥塞欧集团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法)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合作项目必须以企业为主导。参与合作项目的企业须按1比1以上比例匹配资金。

  3、此次补充通知的申报对象仅限于2011年9月22日前根据“关于增补中国与欧洲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备选项目建议的通知”,已申报过中法产学研创新合作的项目单位。请中方项目单位与法方合作伙伴联系,补充填写“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法国奥塞欧集团关于创新合作项目建议书”(中法文,见附件)。原提交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仍然有效,不用再次填写。

  4、项目申报书填写完后,请打印一式三份,于2012年4月7日前报送我厅对外合作处。届时由我厅统一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地址见下文)。邮件主题格式为“MOST-OSEO-项目单位-项目名称”。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5、法方采取网上申报(www.oseo.fr)。

  二、评审程序

  1、中法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科技部将根据2012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法国奥塞欧集团将根据其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评审结束后,双方将根据评审结果共同协商和确定2012年度中法产学研创新合作项目。执行通知将于2012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王飞

  电    话:0591--87882587

  传    真:0591--87882589

  电子邮箱:wangf@fjkjt.gov.cn

  地    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  350003

  附件: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法国奥塞欧集团关于创新合作项目建议书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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