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中澳科学与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7    浏览次数:2

  闽科外函〔2012〕7号

  福建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中澳科学与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科技合作协定和科技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科技部与澳大利亚工业、创新、科研与高等教育部设立“中澳科学与研究基金”,支持双边科技合作与交流。 为加强中澳两国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合作,经双方商定,自即日起,中澳两国主管部门联合征集“中澳科学与研究基金”合作项目建议。

  一、申报说明

  1、优先领域

  本次项目征集优先领域为:农业与生物科学、能源、环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通讯技术、采矿、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交叉学科。

  2、经费

  中国科技部资助入选项目中方执行单位开展合作,澳大利亚工业、创新、科研与高等教育部对入选项目澳方单位提供资助。

  3、双方申报单位需有一定的合作基础,优先考虑产学研结合和有产业化应用前景的项目。中国科技部将在获批项目的基础上与澳方协商共建中澳联合研究中心。

  二、申报方法

  1、中澳双方项目合作单位分别向中国科技部、澳大利亚工业、创新、科研与高等教育部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必须一致。单方申报项目无效。

  2、中方申报请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www.istcp.org.cn)“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3、填写完毕后,打印一式四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我厅对外合作处。届时由我厅统一报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地址见下文)。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4、中澳科学与研究基金澳方项目申报参见网址(http://www.innovation.gov.au/Science/InternationalCollaboration/ACSRF/Pages/default.aspx)。

  三、申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8日。

  2、中国科技部将根据2012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中澳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双方将共同协商确定支持的项目。执行通知将于2012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王飞

  电    话:0591--87882587

  传    真:0591--87882589

  电子邮箱:wangf@fjkjt.gov.cn

  地    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  35000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