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滚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2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市、县(市、区)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201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滚动计划的通知》(农办计〔2014〕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围绕我省农业现代化8810三年行动计划、“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优势作物区域布局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滚动计划申报工作。

  各地农业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联系,落实项目前期工作。为提高项目申报实效,各地农业部门如实填写拟申报滚动计划汇总表和单位基本情况表,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省农业厅相关业务部门和厅计财处。对经初步审核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由当地农业局会同当地农发办(未设在财政部门的,为农发机构和财政部门,下同)联合将计划申报文件和可研文本上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将会同省农发办组织专家评审,对经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计划储备并优先上报。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6日,经审核后项目可研报告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省农业厅计财处应伟成;电话:0571-86757812。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编报2015 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滚动计划的通知.pdf

 

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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