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规范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8    浏览次数:5

各专利代理机构: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等相关事宜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4〕282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为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专利代理机构应于8月10日前向我局反馈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在本机构执业情况,并将人员名单汇总上报(格式见附件),同时提交退休党政领导干部所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执业的证明材料。

  联系单位: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吴晓静 0591-87812159

  附件: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名单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7月16日 

  (附件1):31号:转发国家局通知 附件.doc
(附件2):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规范退休党政领导干部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等相关事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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