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1    浏览次数:3

各设区市质监局,省局各直属单位,省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试行)》(国质检质〔2011〕240号),省局制定了《福建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试行)》,已经局务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下载:
福建省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国质检质〔2011〕24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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