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知识产权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04    浏览次数:1

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储备,推进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共享共用,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扩大开放提供知识产权人才支持,特面向本市和国内外征集知识产权人才,并建设重庆市知识产权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类别

  包括:知识产权研究人才、知识产权培训师资人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人才、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人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人才、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人才、知识产权咨询人才等9类。

  二、人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和不良记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拼搏进取,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水平;

  4.已获得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相关资质证书(如专利工程师、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专利行政执法证和其他资质证书)者优先进入知识产权人才库;

  5.已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相关主管部门人才库、专家库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称号的人员,经本人申请,自动进入知识产权人才库。

  6.在实践中已做出较好成绩,得到社会认可。

  7.愿意积极知识产权研究、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

  三、征集渠道

  本市和国内外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地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可推荐知识产权人才。符合条件的境外(含港澳台)人才可自荐。

  四、选拔程序

  1.单位推荐、专家推荐或个人自荐;

  2.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根据人才选拔条件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进入知识产权人才库。

  五、推荐方式

  被推荐知识产权人才请于2014年8月1日—11月30日访问重庆市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http://www.cqipo.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侧“重庆市知识产权人才库”图标链接进入“重庆市知识产权人才库”网站,根据网站使用帮助的提示完成专家用户注册以及《知识产权人才信息表》的在线填写,并上传单位推荐函或专家推荐函及相关信息(身份证件、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研究成果等)的电子扫描件,所有信息提交完成后待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通过审核的人才信息,将在“重庆市知识产权人才库”中进行展示。未通过审核的,请根据提示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

  重要提示:

  1.根据推荐方式(如单位推荐、专家推荐、个人推荐)的不同,需要提交的相关信息有所差异,请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人才库”相关操作提示进行提交。

  2.请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和相关信息的电子文挡(身份证件、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研究成果等)真实有效。对于伪造相关证件、资料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永久取消其进入“重庆市知识产权人才库”的资格并提请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六、信息更新时间

  进入“重庆市知识产权人才库”的人才可随时提交最新的个人资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研究成果、专著等电子扫描件,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将定期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予以更新。

  七、咨询联系方式

  相关事宜,请与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联系。联系人:张杨媚。联系电话:023-67531480。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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