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云知发﹝2011﹞73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云南省知识产权局于2014年5月~8月,组织了第四批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在企业申报、州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省知识产权局形式审查、初审以及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2014年8月11日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拟认定以下6家企业为第四批“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现予公示。
一、云南恩典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三、云南亚太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四、云南光电辅料有限公司
五、昆明泊银科技有限公司
六、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
按照《办法》规定,公示期10个工作日,即2014年8月11日~22日。如对上述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向云南省知识产权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人:吴福耀 电话:0871-63138197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8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