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质监局:关于注销连城天宝食品厂等139家单位15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2-03-01    浏览次数:6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的规定,因企业提出申请、生产许可证到期届满未延续等原因,决定对连城天宝食品厂等139家单位15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附件:被注销的139家单位15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
附件: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单(12月省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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