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科技厅关于开展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6    浏览次数:2

  闽科成〔2012〕2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技术贸易机构:

  根据《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开展全省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2年1月1日之前经省科技厅审批备案,并取得“福建省技术贸易机构资格证”的单位。

  二、年检时间

  2012年3月5日至4月30日。

  三、年检内容

  各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开展技术贸易活动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福建省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年检表”(见附件),并盖好单位公章,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携带该表及“技术贸易机构资格证”(副本)到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年检。同时将“福建省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年检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m@mail.si.net.cn。

  若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机构,撤销技术贸易机构资格,收回《福建省技术贸易机构资格证》,该机构的有关技术合同不再给予认定登记。

  四、年检地点及联系人

  地   点: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350003   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十三层)

  联系人: 邹素梅

  联系电话: 0591-87881871,传真:0591-87862525

  附  件:  《福建省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年检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科技  技术市场  机构  年检  通知

  抄送:省地方税务局。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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