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成〔2012〕2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技术贸易机构:
根据《福建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开展全省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2年1月1日之前经省科技厅审批备案,并取得“福建省技术贸易机构资格证”的单位。
二、年检时间
2012年3月5日至4月30日。
三、年检内容
各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开展技术贸易活动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福建省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年检表”(见附件),并盖好单位公章,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携带该表及“技术贸易机构资格证”(副本)到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年检。同时将“福建省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年检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m@mail.si.net.cn。
若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机构,撤销技术贸易机构资格,收回《福建省技术贸易机构资格证》,该机构的有关技术合同不再给予认定登记。
四、年检地点及联系人
地 点: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350003 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十三层)
联系人: 邹素梅
联系电话: 0591-87881871,传真:0591-87862525
附 件: 《福建省技术贸易机构2011年度年检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科技 技术市场 机构 年检 通知
抄送:省地方税务局。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2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