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4-09-10    浏览次数:2

  按:近期,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了《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渝府办发﹝2014﹞83号)。为方便广大公众熟悉政策内容,理解、贯彻、支持政策执行,经市政府网站约稿,市知识产权局对相关政策作出如下解读:

  一、《纲要》出台背景和意义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已经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掌握发展先机及主动权的关键。放眼全球,发达国家都重视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进入21世纪后,德国致力于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形成较为成熟的政府、企业、员工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法律保护的体系。日本、韩国和欧盟等相关国家都形成自身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这些经济强国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指数始终都领先于世界各国,成为全球化进程中依靠知识产权优势,构筑国家竞争力的成功实践者和最大受益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把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创新驱动的核心内容,把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市正按照五个功能区域总体规划,大力全市经济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也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的智力资源,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逐步破解“人口红利”逐渐下降、土地成本迅速上升、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等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为此,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工商局、市文化委等组成编写组,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指导下,学习掌握国家知识产权改革层面的动态,多次赴沿海和毗邻省市调研知识产权工作经验,分析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山东等地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市)方面的举措,于今年初形成初稿。随后,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听取意见、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向各部门和社会多轮征集了80多条意见和建议。经过报请市政府批准,2014年8月21日正式印发《重庆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二、新出台的《纲要》与以往的知识产权政策文件相比有哪些不同

  《纲要》共19条,包括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4个部分。其中知识产权创造5条、运用6条、保护5条、管理服务3条。虽然框架上仍然分为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部分,但内容体量上更加突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强调发挥知识产权价值和工具作用,更好地促进市场配置各类创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努力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向迈进;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使之成为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着力围绕我市打造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市场化改革等终点任务相结合。与之前知识产权政策和兄弟省市战略纲要比较,其针对性、时效性和全局性更强,既融入国家改革大局,又体现重庆自身特点。

  (一)着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为我市创新驱动提供支撑。包括5条:一是加快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布局。二是完善适应五大功能区域发展的知识产权策略。三是强化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四是强化高校院所创造知识产权的市场导向。五是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创造更强调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需求和区域发展为导向,创造的目的是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知识产权产品。比如第3条“强化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第4条“强化高校院所创造知识产权的市场导向”、第5条“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都是为知识产权运用做好铺垫,不是为追求数量而创造,其中第1条“加快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布局”、第2条“完善适应五大功能区域发展的知识产权策略”实质上是知识产权运用的范畴,也具有重庆区域发展的特色。

  (二)拓宽知识产权运用领域,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包括6条:一是优化知识产权转化的政策环境。二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三是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方式。四是完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五是建立涉外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六是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这部分内容紧扣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深化知识产权市场化改革6项重点任务。希望通过知识产权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等方式,支持市场主体通过购买引进、联合开发、投资并购等渠道获取知识产权。面向产业集聚区、行业和企业实施专利导航试点项目。利用金融、股权、保险等市场杠杆撬动和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形成知识产权密集型的企业、园区和产业群,不断提高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努力培育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培训、评估等市场化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搭建新型服务平台,培育新型业态,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服务业。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全社会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包括5条:一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三是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四是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能力。五是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纲要》中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条目体现了国家“双打”长效机制建设的要求,核心内容是“统筹执法”和“信息共享”。一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开展部门统筹执法和信息共享,加大对展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促进执法协作、侵权判定咨询与纠纷快速解决。二要努力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帮助企业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指导开展海外维权,提高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主动性和维权的成功率。

  (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形成合力联动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包括3条:一是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统筹。二是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纲要》强调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相结合,落脚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上,真正体现转变政府职能、运用市场规律办事的思路。通过市和区县两级知识产权统筹协调,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培养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三、《纲要》有哪些创新亮点

  《纲要》实施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有效专利累计达到12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120件,普通作品著作权年登记量达到3万件。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年许可、转让、出资入股、质押融资额达到100亿元,基本建成创造能力突出、运用成效显著、保护环境优化、管理服务高效、知识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增强的知识产权强市。

  《纲要》立足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强调进行知识产权差异化布局,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体系,重点解决创新创业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如支持都市功能核心区按照现代服务业中心定位,重点发展商贸、金融、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的版权、商标、外观设计专利,集聚知识产权资源,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按照科教中心、工业化主战场定位,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化工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专利、商标,在工业领域形成知识产权比较优势。支持渝东北和渝东南地区按照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定位,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农林业、中药产业领域的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旅游商品和农产品专利,提升特色产业附加值。

  《纲要》强调加快知识产权运用,通过深化知识产权市场化改革,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方式,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购买引进、联合开发、投资并购等方式获取知识产权,围绕国际市场布局国外专利,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知识产权储备体系,促进国内外创新资源向重庆聚集。如:瞄准汽车、电子、互联网、大数据及云计算等重点产业,支持市场主体通过购买引进、联合开发、投资并购等方式获取知识产权,围绕国际市场布局国外专利,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专利储备体系。围绕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农林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加快农业品种改良和新品种培育,使农作物主导品种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比例达到100%,自有知识产权审定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比例提高到80%。实施质量强市、技术标准和品牌发展战略,纳入企业、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专利超过500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围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推行“版权+基地+市场”产业发展模式,形成具有特色的版权产业品牌集群。

  《纲要》体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思维,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知识产权权益、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尽可能调动研究人员创造知识产权的积极性,激发创新创业热情,破解知识产权成果交易、转让和中介服务过程的市场制度障碍,促进知识成果有序、充分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去;另一方面提高政府相关服务效率、质量,建立知识产权市场保护的统筹机制和相互协作,严厉打击和处罚侵权假冒行为,净化知识产权市场环境。加快健全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门队伍,搭建打击侵权假冒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无缝链接,有效保障知识产权权益人的切身利益。

  四、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纲要》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制度,开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制止不正当竞争、培育社会诚信环境等监管任务,同时帮助企业提高应对纠纷的能力,提出了5个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建立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将故意、反复侵权等违法记录纳入社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提高违法成本。

  二是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强化对创新的司法保障,严格执行法律与适用司法解释,切实保障法律实施,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能力。

  三是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展会、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保护联系制度,深化版权保护“百家重点工程”,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推动企业完善保密措施,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是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能力,鼓励建立知识产权民间保护与行业自律机制,挖掘各类行业协会、调解中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力量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中的巨大潜力,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的探索和推广,探索建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建立区域、产业(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提高维权和防范侵权风险能力。

  五是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高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能力,提高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主动性和维权的成功率,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

  五、相关问题咨询途径

  市民可以来信咨询,市知识产权局公开信箱如下http://www.cq.gov.cn/publicmail/citizen/WriteMail.aspx?intOrganizationID=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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