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开展2012年“五新服务促春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6    浏览次数:2

  闽农种植〔2012〕50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当前,春耕备耕工作在我省各地陆续展开,为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提升农业“五新”进村入户水平。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五新服务促春耕”活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并于2012年6月5日前,将“五新服务促春耕”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主要措施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附件:2012年“五新服务促春耕”活动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

  2012年“五新服务促春耕”活动方案

  为抓好春季农业生产,提升农业“五新”进村入户水平,为全年农业生产开好头、起好步,特制定2012年“五新服务促春耕”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从3月1日到5月31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五新服务促春耕”活动。

  二、主要内容

  1.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农机具等“五新”成果。

  2.传中央和省里的强农惠农政策。

  3.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抓好技术培训和服务工作。

  4.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做好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

  5.督促落实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及春播粮食作物面积和再生稻种植面积。

  三、保障措施

  1.抓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活动方案制定、人员组织、任务分解等各项工作,切实把“五新服务促春耕”工作落实到位,农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建立市、县农业部门领导抓点挂片的工作机制,组织农技、种子、土肥、植保、农机等技术人员深入春耕生产一线,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上遇到的技术问题,扎实推进春季农业生产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2.抓五新展示。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粮油高产创建、种子工程、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项目,建立样板田块,集中展示农业“五新”成果,使广大农民“看得见、学得来、用得上”,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切实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在农业“五新”展示田附近,要通过“立牌、上墙、宣传、培训”,向农民介绍“五新”成果,提高农业“五新”辐射带动能力。

  3.抓培训指导。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通过田间课堂、夜校等渠道,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向农民群众介绍适合当地推广的“五新”成果。并通过“969155”农业服务热线、网络等渠道,及时提供农产品产销信息,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销售等问题。要加强与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的合作,在关键农时季节和病虫防治适期,通过手机短信等现代通信手段,提醒农民落实关键技术,适时开展病虫防控,促进增产节本增效。要充分发挥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五新”的推广。

  4.抓宣传发动。要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特别是种粮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收购订单直补、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全覆盖等惠粮政策的宣传力度,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引导农民做好春耕备耕工作。我厅将继续在福建农业信息网开辟“五新服务促春耕”活动专栏,报道各地开展“五新服务促春耕”活动的好经验与好做法,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各地要及时报送“五新服务促春耕”活动信息,营造春季农业生产的浓厚氛围。

  5.抓检查督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我厅制定的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对工作任务逐月进行分解,明确每月的工作重点,促进工作开展。我厅将开展工作检查督导,设区市农业部门也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工作,推动“五新服务促春耕”各项工作落实,促进春季农业生产任务目标的实现。

  6.抓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与工商、物价等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活动,确保农业投入品安全。要加强杂交水稻种子等市场价格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恶意炒作、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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