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利试点(运用类)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9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专利试点(运用类)实施办法》,市知识产权局定于近期开展天津市专利试点(运用类)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合同截止时间在2014年9月30日的运用类试点项目。

  二、验收材料

  1、《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

  2、工作总结

  3、资助经费决算报告

  4、专利申请明细

  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封面采用《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的封面。

  三、验收程序

  1、各试点单位于9月23日前将验收材料一式四份,经所属区县知识产权局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处(同时报电子件)。

  2、市知识产权局9月底召开专家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区县知识产权局应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所属试点单位开展总结工作,指导所属试点单位整理结项验收材料。各试点单位应抓紧梳理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确保顺利通过结项验收。

  附件:天津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任务(项目)结项书

 

 

  2014年9月18日

 

 

  联系人:周蓓蓓     电话/传真:23039861

  邮箱:zhoubeibei@tjipo.gov.cn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222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