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荐知识产权师资人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1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云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加大对全省知识产权师资的培养力度,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师资资源的有机整合,省知识产权局将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知识产权师资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从事知识产权研究、教学、管理、中介服务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条件

  各单位推荐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工作经历: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专业结构:优先推荐具有法律和理工科背景的人员。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三、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推荐人员,填写《全省知识产权师资人才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推荐表》电子件于9月18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纸件于9月20日前报送。

  四、激励措施

  对于入选全省知识产权师资人才的人员,省知识产权局将在下一步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及云南省知识产权研究课题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并优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等相关单位组织的一系列人才选拔工作进行推荐,同时,在今后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培训中,将重点指定由入选的师资人才进行授课。

  附件:全省知识产权师资人才推荐表.doc

  联系人:协调管理处 刘松

  电 话:0871-63186485

  Email:ynipo@qq.com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知识产权局(650051)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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