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教)指〔2012〕14号
关于下达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市级)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将“福清市3.6万吨城市生活污泥生物高效处置技术研究及应用”等9项科技项目(详见附件)列入科技计划(新上市级),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560万元(列支科目详见附件),其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2项,年度经费145万元。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
二 ○ 一 二 年 三 月 五 日
附件: 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