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科技厅:关于下达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省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4    浏览次数:2

闽财指〔2012〕263号

关于下达科技项目计划和经费(新上省级)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技术体系及实用技术研究”等2项科技项目(详见附件)列入科技计划(新上省级),年度科学技术经费支出指标95万元(列支科目详见附件),其中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1项,年度经费80万元。

  请按《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经费使用按照《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年终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项目完成后及时验收,并报送经费总决算。

  附件: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省级)

  二 ○ 一 二 年 三 月 五 日

    附件 福建省科技项目计划与经费表(新上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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