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福建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5    浏览次数:6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备案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6〕138号)文件要求,福建省地方计量检定规程《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JJG(闽)1050-2012)经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备案批准(〔2012〕质检总局规便字第3号),自2012年6月30日起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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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JJF1050-2012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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