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4〕65号)规定,经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推荐,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拟上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公示如下:
一、拟上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和融资环境项目)共130项(详见附件)。
二、为便于社会监督,在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拟上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
三、对拟上报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项目持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传真、快递或电邮至省经信委或省财政厅(为便于沟通,请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省行政中心八号楼1317办公室,电话:0571-87056940,传真:0571-87056940,电邮:zjsmezj@163.com;
省财政厅: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电话:0571-87058472,传真:0571-87058472,电邮:wch005@163.com。
附件:1.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拟上报名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项目)
2.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拟上报名单(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项目)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5月20日
拟上报中央项目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