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科外函〔2012〕35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医务人员赴以色列参加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以色列国际发展合作机构(简称马沙夫,MASHAV)将于2012年7月在以色列举办“开发创伤系统及组建大规模伤亡事件机构”的国际培训班。我厅受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委托,负责推荐医务人员赴以培训。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候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时间
1、培训名称:开发创伤系统及组建大规模伤亡事件机构
2、培训时间:7月22日至8月3日
3、培训地点:以色列海法瑞本医护院
课程详细内容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申报赴以色列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与创伤患者管理与救治的医生、护士及医务辅助人员;
2、具有较高的英语口语水平,届时以色列驻华使馆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口试或面试;
3、身体健康。
三、费用
1、以色列政府资助学员在以期间的学费和食宿费;
2、派出单位或个人承担中国境内旅费和中国-以色列的国际往返机票。
四、其他事项
请申请人将所需材料在2012年3月22日之前以快递方式报省技术转移中心。请按照培训申请须知(见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
我厅将根据报名情况把申请人资料报送以驻华使馆,以驻华使馆收到材料后将对申请人进行口试或面试,获得推荐的申请人的材料会被送往以色列。最终的录取决定由马沙夫评估后作出,以色列驻华使馆将向被录取的申请人发正式邀请函,办理签证。
五、联系方式
福建省技术转移中心(亚太中心)
联系人:吴潇
电 话:0591-28378451/28378419
传 真:0591-87814794/87801144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门9层
福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赖登颖
电 话:0591-87869033
传 真: 0591-87882589
附件:1、培训课程介绍
2、培训申请须知
3、申请人员基本信息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通知全文及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