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科技厅:关于推荐医务人员赴以色列参加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9    浏览次数:2

闽科外函〔2012〕35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医务人员赴以色列参加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以色列国际发展合作机构(简称马沙夫,MASHAV)将于2012年7月在以色列举办“开发创伤系统及组建大规模伤亡事件机构”的国际培训班。我厅受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委托,负责推荐医务人员赴以培训。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候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时间

  1、培训名称:开发创伤系统及组建大规模伤亡事件机构

  2、培训时间:7月22日至8月3日

  3、培训地点:以色列海法瑞本医护院

  课程详细内容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申报赴以色列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与创伤患者管理与救治的医生、护士及医务辅助人员;

  2、具有较高的英语口语水平,届时以色列驻华使馆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口试或面试;

  3、身体健康。

  三、费用

  1、以色列政府资助学员在以期间的学费和食宿费;

  2、派出单位或个人承担中国境内旅费和中国-以色列的国际往返机票。

  四、其他事项

  请申请人将所需材料在2012年3月22日之前以快递方式报省技术转移中心。请按照培训申请须知(见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

  我厅将根据报名情况把申请人资料报送以驻华使馆,以驻华使馆收到材料后将对申请人进行口试或面试,获得推荐的申请人的材料会被送往以色列。最终的录取决定由马沙夫评估后作出,以色列驻华使馆将向被录取的申请人发正式邀请函,办理签证。

  五、联系方式

  福建省技术转移中心(亚太中心)

  联系人:吴潇

  电  话:0591-28378451/28378419

  传  真:0591-87814794/87801144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门9层

  福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赖登颖

  电  话:0591-87869033

  传  真: 0591-87882589

  附件:1、培训课程介绍

  2、培训申请须知

  3、申请人员基本信息表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通知全文及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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