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4    浏览次数:1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重庆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委办〔2014〕19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科教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印发2014年科技体制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科教体改〔2014〕2号)相关要求,我局会同市统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委、市工商局共同研究建立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统计报表制度》,将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情况作为主要统计内容。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要高度重视,将此统计工作作为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周密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确定专人具体抓落实。

  二、认真做好培训解释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要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等渠道,认真做好培训工作;也可通过走访企业、上门调查等形式,切实抓好统计调查工作;要设立专门电话,安排专人,接受企业咨询,做好统计指标的解释工作,确保统计结果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

  有关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创造、运用指标的解释,可咨询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联系人:蒋其全。电话:67520972,13032337371。

  有关商标创造、运用指标的解释,可咨询市工商局商标处,联系人:范红英。电话:63710451,13883637353。

  有关软件著作权创造、运用指标的解释,可咨询市文化委版权处,联系人:左图强。电话:67502723,15023258498。

  三、严把统计质量关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要加强统计工作质量控制,要求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三级质量控制责任制;并对调查表填写、报送、数据录入、审核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质量控制,确保填报数据和信息准确无误。

  四、统计报表领取报送要求

  请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科委)从即日起到市知识产权局领取统计报表,于2015年2月10日前收齐并汇总本辖区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于2月15日前向市知识产权局报送统计报表的电子件和和纸质件。

  五、咨询联系方式

  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可与市知识产权局联系。联系人:吴永杰、马改弟。联系电话:67764608、67531485。67613712(传真)。邮箱:406518232@qq.com。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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