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9    浏览次数:5
皖经信中小发展函〔2015〕622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下,全省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样本企业少、数据质量差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实体经济运行态势,提升数据采集能力和监测分析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选取2000家样本企业开展运行监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既是贯彻国家和省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具体举措,也是今年全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请各市、直管县经信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本地运行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运行监测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办人员,建立必要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保障措施,按要求做好数据的督报采集与跟踪管理。
  二、我委正会同省新技术推广站开发新的“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系统”,预计6月底完成系统开发。新系统运行后,各市应于每月20日前审核上报企业数据。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全省拟选取2000家中小(微)企业,作为运行监测样本企业。样本企业来源于经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各地优势特色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原则上年营业收入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样本企业的选择,要兼顾地方行业优势和区域分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四、建立奖励工作机制,对中小(微)企业运行监测工作成效好的市县,将给予表扬,并加大相关政策扶持力度。
  五、请各市、直管县按照附件要求,统一组织并汇总申报,于6月10日之前报给我委企业发展组。 
  联系人:省经信委企业发展组 张咏,电话:0551-62871938,邮箱:63138202@qq.com;省经信委民企合作组 夏柱亮,电话:0551-62871772;省新技术推广站 朱照玉,电话:13305512674。

  附件:1.各市监测样本企业数量分配表
     2.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监测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
     3.各市监测样本企业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5月26日
相关附件:
1. 各市监测样本企业数量分配表.xls
2. 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监测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xlsx
3. 各市监测样本企业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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