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公务员局、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福建省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中〔2011〕57号),经审查,现公示林万庆等69名同志为福建省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我厅反映。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人:福建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处林颖欣
联系电话:0591-87851001
传 真:0591-87859750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61号
邮政编码:350003
附件:福建省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继承人名单(公示名单)
福建省卫生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福建省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名单(公示名单)(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