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知法〔2012〕4号
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
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为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省政府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福建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设区市转发县区知识产权局,并将工作方案上报我局。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联 系 人:政策法规处 郭伟杰
电 话:0591-87812963
电子邮箱:gwj@fjipo.gov.cn
2012年福建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省政府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投入,保障人员,确保我省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2年福建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数量与质量,大力提高专利纠纷调处的效率,继续强化流通环节执法检查,增强全省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积极办案、规范办案、协作办案的局面,提升创新主体、权利人与广大消费者的信心,为创新者护航,为广大权利人护航,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护航,积极营造创新、消费、投资与深化改革开放的良好环境。
二、行动口号
2012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口号是:“护航创新之路”。
三、行动重点
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准目标,扎实开展针对当地流通环节、生产环节的专利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科学指导研发环节的专利保护工作,加大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及涉外等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大力查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及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
从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快速调处、跟踪整治等各环节落实好重点展会的执法维权工作。
四、行动任务
(一)开展打击流通和生产环节专利侵权假冒专利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集中力量,对涉及民生、影响较大的专利侵权、假冒产品生产和销售场所坚决遏制,有力打击。同时,建立、健全并深化与公安、工商、版权、质监、海关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形成合力,保持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及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妥善处理涉外专利侵权纠纷和假冒专利案件,对国内、外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平等保护。强化与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做好专利行政执法与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衔接工作。加强我省进出口企业海外专利维权的培训,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三)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协作力度。充分运用现有的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闽粤等跨省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工作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要根据管辖权及时做好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在专项行动中要统一行动,形成合力,提升效率,坚决有效遏制地方保护主义。
(四)强化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要大力加强展会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积极介入当地有较大影响的展会,主动联合展会主办单位,对进入展会的产品、展品开展展前审查、展中巡查、现场设点等措施。对参加省外、境外展会的参展企业,要加强培训,提高意识,引导其开展展前知识产权审查,做好知识产权纠纷的防范及维权工作。
(五)开展知识产权违法案件举报投诉受理和维权援助工作。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应强化工作责任机制,完善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网络平台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电话的作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投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案件线索,注意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并及时向举报投诉人予以反馈,努力打造专项行动中接受举报投诉和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各地应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对打击专利侵权和假冒专利违法行为有功的举报投诉人给予奖励。
(六)加强执法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市、县(区)知识产权局要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权利人、创新主体与广大消费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七)建立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各知识产权局应积极取得司法机构、研究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市场主体的支持与协助,加强各类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的建设。要借助各方资源,尽快完善本地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促进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的提高,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五、行动要求
及时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重点任务与具体措施,明确专项行动责任人、联系人及辖区内知识产权局的执法办案任务。
确保落实责任与投入。地方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明确各级人员责任;要加强执法处室人员力量,加大对执法工作的投入,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资金落实和人员落实。
有效发挥各类执法维权平台作用。“5?26”执法推进工程知识产权局要在专项行动中走在前列,切实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要充分利用“12330”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机制,为执法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支撑;要加强与专利保护重点联系基地的沟通,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扩大专项行动影响力。
充分运用执法协作机制。要在调查取证、案件线索移交等方面加强系统内的跨地区协作。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提升快速行动、集中行动、联合行动的能力与效果。对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大力提升宣传效果。要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进展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声势,扩大行动影响。要加大“12330”推介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12330”热线知名度,为权利人与社会各界提供畅通的举报投诉监督渠道。
切实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月报制度,从组织实施阶段开始,每月20日前向我局报送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主要数据等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送。对于重要案件、跨区域案件要及时申请督办。同时,要切实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专项行动情况的力度。
六、行动进度
(一)部署阶段(2012年3月)。各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印发当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20日前报送我局。
(二)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11月)。各知识产权局每月组织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局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宣传工作,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要在4月26日至5月26日期间及专项行动的中期和总结阶段,抓住各阶段的不同节点,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三)总结阶段(2012年12月)。各知识产权局要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将总结报送我局。
各知识产权局对“护航”专项行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上报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切实完成各项任务。我局将组织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