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与专门人才的培养,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根据浙江省外国专家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浙外专发〔2014〕4号)要求,现将2014年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培训的组织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地点:美国休斯敦大学
培训时间:30天,拟定于下半年9月-10月出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美国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包括版权法、专利法、商标和不公平竞争、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诉讼实务,包括诉讼程序、条款起草、合同撰写、特许经营和分销、与版权法有关的高级议题;其他新兴相关知识产权领域,包括反垄断、数字版权、创业、生物遗传等;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及国际知识产权发展趋势。
三、培养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培训对象
1.省内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中,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管理与研究的业务骨干和学术带头人;
2.列入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中的高层次人才;
3.各级政府和司法系统中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的业务骨干。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突出的工作实绩及研究成果,学术应用与研究能力较强;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知识产权工作实践,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4.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六级以上、通过BFT高级考试或组织方的面试考核)。
四、培训费用
培训经费由选派单位和省知识产权局共同资助。
五、组织推荐要求
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认真审核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摘要、封面及封底复印件,专家推荐函,学历、职称、英语水平证书、省部级荣誉奖励证书等,一式一份,按A4格式装订成册,标明目录及页码)基础上,如实填写《浙江省知识产权人才赴国(境)外培训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下载网址:www.zjpat.gov.cn人才培养栏目)并签署意见,于2014年6月20日前送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六、联系方式
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严晶 0571-87978029
省知识产权局 徐小军 0571-870548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4楼
邮编:310007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外国专家局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