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贯彻落实《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日前,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厦门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办法》。
《办法》规定,申报单位应是厦门市历届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企业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立项项目,按每个项目10-20万元给予补助;每家申报单位当年限报一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每年确定一批市专利技术产业化补助项目。
《办法》的出台,旨在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的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品、优势企业。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庞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