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举行全省居民阶梯电价暨用电同价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4-10    浏览次数:3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拟于2012年5月举行全省居民阶梯电价暨用电同价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名额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0名。其中:消费者9名、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名、居(村)委会1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2名、省政府部门2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1名。另设旁听席9位、记者席5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产生方式和报名方法

  消费者的代表(参加人)由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推荐;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旁听人员和记者自愿向省物价局报名,采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省物价局聘请。向省物价局报名可以采取现场或传真方式。报名时应当填写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从福建省物价局网站下载)并提交相关身份证明,其中由单位委派或推荐的,还应当提交加盖该单位印章的委派书或介绍信。 

  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普通话表达能力和调查分析能力,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能够按时全程参加本次听证会。 

  报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大路133号福建省物价局1313室

  联系人:黄飞虎联系电话:0591-87815637;0591-87833404(传真)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17日。

  特此公告!

福建省物价局

201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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