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为了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提高公众质量意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文[2009]339号)和《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价管理细则》(DB35/974)省地方标准的规定,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质评办”)拟于近期组织2011年度(第三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方式 采取公众社会满意度测评和专业机构测评两种方式,公众社会满意度测评又分为网站投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和福建省质监局网站)、手机短信投票、省名牌协会和省质量协会会员投票四种形式,专业机构测评工作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二、申报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专业机构测评工作将根据申报企业提供的有关信息以电话或信函方式开展问卷调查,根据申报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购买对象不同需提供相应的信息。若产品主要购买者为单位客户,属于中间产品的生产企业,请按照附件1《中间产品生产企业社会满意度专业机构测评用信息汇总表》格式要求填报;若产品主要购买者为个人用户,属于生产终端产品的生产企业,请按照附件2《终端产品生产企业社会满意度专业机构测评用信息汇总表》格式要求填报。 三、其他事项 1、测评时间。拟于4月16日8:00开始启动公众测评投票工作,公众测评投票截止时间为4月27日8:00。 2、请各申报企业于4月13日前上报用于专业机构测评的电子版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于4月16日前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后报送省质评办。 3、社会满意度测评得分与材料评审得分将按照一定比例计算综合得分,按照择优原则确定现场评审的企业名单,各申报企业应将本通知向企业一把手报告。各申报企业可采取符合规定的方式组织投票,但坚决反对刷票等违规方式进行投票或干扰正常的测评投票工作,一经发现,省质评办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企业的申报资格。 4、本通知可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专栏中下载,网址:www.fjqi.gov.cn。 联系人:林文钦 联系电话:0591-87581052 传真:0591-87830445 邮箱地址:fjszlj@fjqi.gov.cn wenqinl@fjqi.gov.cn 省质评办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邮编:350003。 附件:1、《中间产品生产企业社会满意度专业机构测评用信息汇总表》 2、《终端产品生产企业社会满意度专业机构测评用信息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件下载:
附件1:中间产品生产企业社会满意度专业机构测评用信息汇总表.doc
附件2:终端产品生产企业社会满意度专业机构测评用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