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工商总局、版权局印发《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22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版权局:

  为贯彻《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的任务部署,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工商总局、版权局联合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知识产权局

  国家标准委

  工商总局

  版权局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附件:《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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