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5〕7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通知要求,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申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以发明创造水平高、通过专利保护取得较大经济效益为主要标准,择优推荐。
二、材料格式及要求
请各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各市局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局。
1.推荐函1份(纸件,格式要求见国家局文件附件3);
2.项目材料纸件一式2份,附件(如获奖证书、图片、照片、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单独装订成册;申请外观设计奖项的还需提供项目不同角度的彩色照片(12.5cm×8.5cm即“5寸”)3张;
3.项目材料电子件1份,用U盘或光盘存储。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书首页的推荐单位填写“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纸质件申报书及附件首页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书中经济效益部分需加盖申报单位财务章(非公章);
3.各市局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4.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两院院士等渠道推荐的,请按文件要求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
请各市局积极配合,做好本届专利奖的推荐组织工作,用足、用好各种推荐渠道及名额。同时,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业务指导,提高推荐质量。
EMS邮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协调处
联系人:王小燕、徐小军
E-mail:zjzscqj@163.com
联系电话:0571-87054056、87054812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七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月19日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1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