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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首都临床特色应用研究”专项征集指南

发布日期:2012-03-12    浏览次数:2

  为落实科技北京行动计划,配合“首都十大疾病科技攻关”的开展,北京市科委组织实施“首都临床特色应用研究”专项(以下简称“首都特色”专项)。
  “首都特色”专项通过资助以解决临床问题为切入点,以患者为主要研究对象,针对某一专病领域开展的以疾病的诊断、治疗、预后判断为主的临床研究,促进首都临床优势特色的保持和新兴特色领域的培育。
  一、资助范围及类型
  (一)资助范围
  1、支持临床方面具有北京传统优势特色,并在国内具有一定优势地位的某一专病领域开展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或具有一定工作基础和潜在优势,能够在国内率先形成新的临床优势特色所开展的某一专病领域的创新性研究。所开展的研究工作应能较快地应用于临床,并预期在应用中可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所申请的优势特色领域,主申请单位的门诊、住院病例数或床位数在北京地区或全国处于领先;鼓励多学科联合申报。
  2、2012年,为促进社会资金对首都临床研究的推动,市科委与吴阶平医学基金会检验医学专项基金合作,在“首都特色”专项中单独资助各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科室申报的课题(包括血、尿、便检验,生化检验,微生物检验和免疫系统检验等)。
  3、“首都十大疾病科技攻关”中所涉及的十类重大疾病已支持的研究内容(详见附件1),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内。
  4、新药、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的研究开发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内。
  (二)资助课题类型
  “首都特色”专项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和社会资金投入。其中,由政府财政资金投入资助的课题,分为重点课题(资助强度约50万)和特色课题(资助强度约15万)两类。
  市科委与吴阶平医学基金会检验医学专项基金联合资助的课题,资助类型为特色课题(资助强度约15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主申请单位为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单位可不限于医疗机构。
  2、申请单位在市科委信用管理评价中无C级或 D级记录。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科学道德,且三年内
  未作为主要责任人出现重大医疗安全事故。
  2、正式受聘于课题主申请单位,能够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规定的课题任务,且每年在主申请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和两年
  以上工作经验。
  4、在研省部级以上(含)各类课题不超过2项。
  (三)申请单位的职责
  1、对申请课题进行初审,所推荐课题研究方向应为所在单位临床优势特色方向或重点推动方向,且研究内容未重复申报。
  2、审查主申请人是否具备实施课题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条件。
  3、审查课题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符合伦理要求。
  4、为课题研究的开展提供相关仪器设备等基础条件,并按科
  技经费的50%(含)以上匹配经费。2011年获得“首都特色”专项资助课题的单位,应提供各课题匹配资金到位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
  5、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要求,协助市科委监督课题实施,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报告课题执行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协助组织课题的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题),做好课题成果管理、档案归档及技术保密等工作。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方式
  1、本专项采取由各医疗机构科研主管部门推荐的方式组织申报。
  2、本专项采取各单位限项申报方式组织。各医疗机构推荐的课题数量为:三级以上(含)医疗机构可推荐重点课题不超过1项、特色课题不超过10项;其它医疗机构可推荐重点课题不超过1项、特色课题不超过2项。
  3、申报市科委与吴阶平医学基金会检验医学专项基金联合资助的课题,需由各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科室牵头申报,申报课题数量应不超过2项(不包括在第2条“课题限项申报”数量内)。
  (二)申报材料的编制
  1、课题申报材料为《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附件3)。申请人需按规定格式填写,所申报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
  2、《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中的第二项,“课题相关行业、领域国内外研究发展现状、趋势以及本单位在相关领域的工作基础”部分,需突出阐明本单位或科室已具备的临床优势、特色,以及该研究的创新点;第十项“课题完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及成果推广方案”部分需阐明所开展的研究工作对于提升本单位的临床优势特色起到的推动作用。
  3、课题经费支出应依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原则》(附件4)的要求进行合理编制。
  4、课题研究期限可根据研究工作内容合理设定,最长不超过三年。
  5、课题推荐单位需汇总填写《2012年“首都临床特色应用研究”专项推荐汇总表》(附件2),其中学科划分可参见《专业代码及名称划分表》(附件5)。
  (三)申报课题受理
  1、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将《2012年“首都临床特色应用研究”专项推荐汇总表》及所推荐项目的《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汇总,准备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材料,在受理时间内统一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2、受理时间:2012年4月25日-26日,9:00-17:00
  3、受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十一层西区
  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mgl_2010@163.com
  联系人:张迎媛 张旭
  联系电话:68466129

  

  附件1:十类重大疾病中已支持的研究内容.xls
  附件2:2012年首都临床特色应用研究专项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doc
  附件4: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原则.doc
  附件5:专业代码及名称划分表.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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