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探索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开局之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突出创新驱动,培育竞争新优势,加快推进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要工作目标是:知识产权创造水平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果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进一步改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取得显著成效。实现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增长15%以上,力争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件。
一、强化宏观筹划,提高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做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贯彻落实。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国际合作处及各处室、单位,各市知识产权局)
——积极推进省部合作会商。召开省部合作会商第一次工作会议,签署省部会商议定书。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源,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打造山东知识产权引领型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份。(办公室及各处室、单位)
——制定出台《山东省专利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围绕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目标,结合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强化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等政策的衔接,提升知识产权支撑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能力。(规划发展处及各处室、单位,各市知识产权局)
——发挥奖励政策的激励作用。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开展首届省政府专利奖的评选工作。(协调管理处)
——制定出台《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开展对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专题研究,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全面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壮大。(规划发展处及各有关处室、单位,各市知识产权局)
——深入推进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按照“两区一圈一带”规划部署,统筹谋划,制定完善对区域战略实施工作分类指导的政策措施。继续推动区域战略联盟建设,指导各区域联盟成员加强务实合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状况分析评价工作。在重点市、县探索开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区域试点示范工作,培育区域发展优势。(国际合作处,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
——扎实推进《山东省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推动我省推进计划的制定,加强与国家推进计划的衔接,提高推进计划的可操作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推进计划落到实处。(协调管理处,各市知识产权局)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深入推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继续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省和试点项目工作,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相融合。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方案,做好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专利配套政策的落实。继续做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推广工作,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状况普查。审核认定一批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规划发展处、协调管理处、企业办,各市知识产权局)
——深入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积极推动金融、保险、担保、评估一体化运转机制。设立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赔偿资金,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和专利价值度评估试点。制定《山东省科技型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办法》,做好首次专利质押融资贴息、补助工作。(协调管理处,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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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专利导航重点产业发展工程。启动建设专利导航研究院。对我省传统产业开展专利分析,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战略型新兴产业开展专利分析评议和导航工作,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开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规划发展处、企业办、鉴定中心、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
——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工作。推进国家专利运营试点省建设,扶持国家级试点运营机构,培育省级专利运营试点单位。设立知识产权运营资金,通过股权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进一步筹集运营资金。培育知识产权运营人才,组建专业知识产权运营团队。(规划发展处,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
——推进培育专利技术市场。规范提升已认定的国家、省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按照山东“两区一圈一带”规划,探索建立省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协调管理处)
三、加大执法维权力度,优化知识产权法治和市场环境
——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建设。完成《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办法》的修订,启动《山东省查处冒充专利行为暂行办法》的修订。继续抓好《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和《山东省专利条例》的贯彻实施。研究促进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与争端合理解决制度和方案。(法律事务处)
——强化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科学划分执法权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打造不同层次的执法强局。落实《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手段装备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厉打击故意侵权、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恶性侵权行为,提高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加大对展会、专业市场以及电子商务领域专利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队伍和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机构。(法律事务处、鉴定中心,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
——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围绕我省重点发展领域和各地资源及产业优势,构建各种形式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督促联盟成员之间形成知识产权共享和互惠互利,开展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单位工作,加大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实力。(法律事务处)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基金,帮助山东企业在“走出去”和“引进来”的过程中开展知识产权涉外维权。在大型展会、博览会及文化活动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服务。构建公益性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12330”的作用。探索在重点产业领域设立快速维权中心。(法律事务处、国际合作处、鉴定中心)
——完善专利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海关、食药、质监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围绕我省重大发展战略,完善知识产权跨区域协调保护机制,提高跨区域专利保护能力。(法律事务处)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激励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
——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新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标准和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诚信评级体系。(办公室、法律事务处、规划发展处,各地市知识产权局)
——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模式。推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知识产权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山东分中心的建设。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青岛分理处工作指导,确保正常运行。(办公室、法律事务处、专利代办处,青岛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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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两区一圈一带”及沂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在重点行业、产业领域建设专题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各专项平台的集成,形成集信息服务、展示交易、维权援助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综合平台,构筑全省知识产权服务网络。(规划发展处、专利信息服务中心、鉴定中心,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
——积极开展专利信息服务。完善《区域中心五年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内合作交流机制,完成区域中心验收挂牌工作。稳步推进17市专利信息服务分平台建设。搭建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专利信息服务中心、鉴定中心)
——做好试点示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力度,规范提升试点示范工作运行模式和运行质量,按照国家、省认定考核办法规定,不断推进试点示范城市、园区、县区建设。(协调管理处,各市知识产权局)
——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效能。严格执行《山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改革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模式,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能,在专利资助申请比较集中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集中兑付工作。(规划发展处、专利代办处)
——增强专利代理服务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专利代理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我省品牌专利代理机构的培育,鼓励引进高端专利服务机构落户山东,不断提高我省专利代理机构的数量,优化机构布局。继续抓好专利代理人业务技能培训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工作,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强化专利代理行业自律机制,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建设。(国际合作处)
——深入推动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做好省级达标企业验收和国家级优势培育企业推荐。积极协调多部门研究制定出台符合优势企业培育的配套措施。推动在我省设立第三方认证审核分支机构。建立烟台·国家知识产权标准培训工作站。建设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咨询服务平台,加大贯标培训力度,在产业集聚区开展贯标宣传推广工作。完善知识产权贯标联盟建设。(企业办、专利信息服务中心、鉴定中心,烟台市知识产权局)
——推动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我省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巩固扩大合作成果。探索开拓与日韩交流合作渠道,探索交流合作模式。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涉外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研讨活动。加强与省贸促会的合作交流,积极发挥各自职能和资源优势,为我省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国际合作处)
五、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优化知识产权文化环境
——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力度。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的宣传,结合我省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面向全社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扩大知识产权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主流媒体,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教育。加大政务信息和知识产权网络信息的报送力度。(办公室)
——继续做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积极推动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协调沟通,邀请资深专家、有经验的审查员到基地任教,强化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利代理实务能力提高的培训力度。(办公室及各处室、单位,各市知识产权局)
——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省软科学管理部门的沟通,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工作。加大我省知识产权学科研究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知识产权学科研究优秀人才。(办公室)
——推动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推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同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有机结合,做好有山东特色的知识产权文化品牌建设,培育我省充满活力的知识产权文化。(机关党委,各市知识产权局)
六、强化知识产权系统政风行风和法治建设,营造全系统良好的发展环境
——做好第一书记抓促脱贫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从省直单位选派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的意见》通知要求,选择“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担当第一书记,到帮包定点村发挥指导帮带作用,全程参与村党支部工作,协调推进扶贫任务落实,推动帮包村脱贫致富。(机关党委及各处室、单位,菏泽市知识产权局)
——强化新形势下党的组织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把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发展与抓党建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培训,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机关党委)
——切实做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定省局《“十三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规划》及年度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计划,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及精神文明创建经验交流,推动开展有知识产权系统特色的新型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机关党委)
——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廉政建设同深化改革紧密结合,围绕完善权力事项运行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责任倒查问责制度,健全完善配套措施。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机关党委及各处室、单位)
——持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要求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机关党委及各处室、单位)
——加强法治建设。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学习与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法治进程。认真梳理确定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办公室、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