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公开、公正、公平,现将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拟安排的2015年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导我省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着的专利项目的实施及其产业化;支持我省重点企事业单位、园区、区域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工作;支持专利信息利用平台、专利执法维权平台等服务能力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专利)战略研究及专利预警分析;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
二、资金安排原则
根据《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1]1号)和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5年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川知发[2014]70号)确定的支持范围和重点,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拟于2015年对符合条件项目进行支持。
三、资金安排情况
2015年共计安排资金4000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5日至3月11日。如发现入选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虚假申报以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它争议的情况,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实名反映。
通讯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附一号,邮编610041
联 系 人:四川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邱蓉、李杰
电 话 :028-85577320 028—85512430
电子邮箱:scghfz@163.com
2015年3月3日
2015年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表.xls